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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09年2月4日 09: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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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來一個
我罐頭做過什麼我自己會去擔
明明寫清清楚楚93年7-11日大會師是由罐頭提議發起
你們自己誤認是我個人辦的活動( 甘我什麼事 )
如果當時是我一手包辦.. ( 雖然我也爭取過 )
那我怎麼可能還會在這裡RCTW開設部落....
應該罐頭還留在友台......( 我也是身不由己被迫離開 )
7-11事件已經成為歷史..............如果我有說錯或(自抬身價)
歡迎去法院提出控告............希望大家就此打住此話題
還給藤原一個單純玩車的空間.........
罐頭對7-11事件如有胡說八道願接受法律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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