垚小子 發表於 2013年8月15日 09:56 PM 
你說的我認同喔……我的電池沒活化6S的
過放的另一條件: 放電過程中不可低於3.0v/cell
也就是說有負載時的壓降不能低於3.0,不然化學反應不夠快,會電池內傷.
這是電芯的手冊裡面寫的.
一般講的放到3.7v是指不要超過容量放電.
放電完後,靜置30分,回到室溫(24度西),測試電壓要高於3.7v,表示容量內放電.
溫度越高會量到高電壓,因為化學反應快,所以下來電池放冷了再量電壓.
PS.賣電池老闆教的:鋰電池傷了就不會好了,怕受傷就買容量大c數大的,保守一點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