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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年3月10日 08: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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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有價,生命無價!
里港飛場跑道夠寬夠長,但與休息區之間沒有安全縱深,這是不及高屏河濱公園之處,
而河濱公園雖有安全縱深及大片草原,但沒有低平的草地可飛飛機,
所以如果在河濱整理出一片低平草地,應可兩全其美。
很多飛機失事損失是場地缺陷造成的,
大家參考一下RCTW的F3A美加台客幫的美國場地,就知道先進國家是多重視這活動,
難道我們還不算是先進國家嗎?
這次事件,終是沒損及其他人、物,算是幸運了。
但大家有沒想過,畢竟有些意外是自己意料不到的,
通常人都是等到事情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時,才開始想怎麼辦,
現在反正能飛爽就好,不用想那麼多。
別忘了生命是無價的,如果萬一嚴重傷到人,真的很不好解決。
白馬飛場事件;賽嘉輕航機事件;甚至聽說的消遙古老闆多年前的意外。
這些事情最後的賠償責任都是很難收拾的。
而每次出事,官員都是這樣此卸責的:
場地未經核准,飛機沒有保險,所以飛遙控飛機、飛輕航機是違法的。
使民眾認為飛遙控飛機等都是不法活動。
任何事情只要被貼上不法標籤,就會處於弱勢地位。
弱勢意義在出事和解時,將處於不利位置,要加倍付出賠償,還要受刑罰。
弱勢意義是只要引起民怨,有人反映,飛場及活動就會被禁止。
飛飛機真得是很好的正當休閒活動,政府也有花經費在校園推廣。
請參考以下屏東縣府資訊公開網頁http://163.24.48.140/dyna/pub/index_show.php?id=132&selpage=1&account=scps&type=
但試問,合法的場地在哪裡,保險公司願對一般飛友保險嗎?
沒有相關規範,怎麼可以推廣,
不要哪天學校學生在這飛飛機傷人,官員直指違法,那幼小的自尊會被這無知的政策害死。
飛友不要再當流浪狗,安全、場地都沒保障!
有感而發說那麼多,就是希望大家有力出力,使政府早日讓飛友可以光明正大的從事這個活動。
以上尚祈前輩不吝指教。
[ 本帖最後由 tschch2000 於 2009年3月10日 09:31 PM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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