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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年4月18日 11: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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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ucky 於 2009年4月18日 10:00 AM 發表 
引用一下
本站允許多帳號註冊
但請勿利用不同帳號進行非道德行為
PS:應有人已用新帳號犯罪了!RC站長應有義務保留犯罪證據(勿刪)~可保被害人提起告訴之用~ ...
無聊
網站你家開的嗎 憑甚麼要站長這樣做
動不動就要人家提告 真正的朗告相嘎
來這裡就客客氣氣的留言不行嗎 弄到這地步 有反省事情怎麼開始的嗎
不就那幾個人 跟他們意見相反 就群起圍攻
罵人時知到時麼叫節制嗎 被罵反而要別人節制 有道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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