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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年5月4日 10: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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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 應該是以 誠信 並 服務客戶 為最好的招牌.
如果在旁聽眾, 聽到賣家要用<<好長一段時間>>來處理售出物品糾紛的話, 應該以後也是退避三舍吧?
-如果賣方立場站得住, 何必委曲求全? 為何不速戰速決直接對簿公堂(/存證信函)?
-如果賣方立場站不住, 何必花好長時間處理? (還心不甘情不願)
相信多數的買家, 都視模型為消遣的一部分而不想搞得很麻煩.
如果賣家無法扭轉 [賣模型只是副業] 的心態的話, 相信要爭取多數買家的信任, 還是困難重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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