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的要立法,個人意見如下:
基於無人飛行器空拍安全考量,立法應該區分二種空拍操作使用人員:
一.一般玩家:僅限於特定之飛行場地飛行,不用考照。
二.從業人員:須比照汽機車考照方式,筆試+術科 ,合格後發給證照。
三.考試內容:
1.筆試:飛行器機械、電氣原理(包括飛機.直昇機.多軸機)、無線電操作原理、安全注意事項等。
2.術科: 包括飛機.直昇機.多軸機都要測驗。
(1)起飛前設備檢查動作(電力、動力、遙控、機械動作等) 。
(2)飛機:基本起飛、五邊航道飛行、8字航道飛行、降落等。
(3)直昇機:四面起飛、四面停懸、四面降落、五邊航道飛行、8字航道飛行等。
(4)多軸機:四面起飛、四面停懸、四面降落、五邊航道飛行、8字航道飛行等。
(5)緊急狀況處置: 飛機.直昇機:動力故障、單一控制機構鬆脫, 多軸機:單一動力失效等。
四.證照有效期限二年,從業人員必須重新檢定術科一次,檢定科目可簡化。
五.檢定單位須由官方認證,登記在案之航模協會協助辦理。
六.訂定完全禁飛區域及罰則,非禁飛區從事相關業務必須提出申請及飛行計畫。
七.非特定區域飛行及無證照從事相關業務處罰咎責。
八.從業人員必須投保相關第三責任險。
九.從業人員必須由航管機關列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