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飛披上有看到一編留言,小弟覺得不錯,轉貼給各位大大看看
所以消費者只要便宜就好的心態下,仿冒是可以被接受的,原創就倒楣囉!
仿冒不需付出原創的設計精神與心力,也不需花錢去推廣,更不需花錢搞研發,只要依樣畫葫蘆生產就好,原創卻得攤提各項成本,怎可以如此來比較價格.
嫌原創貴,可以不買,去買另一個較便宜的原創產品,而不是以此為藉口來買仿冒品.
人類文明之所以進步就是因為不斷的創新,當創新的動力因仿冒而受到傷害,而仿冒卻不受制裁,創新也會因而停頓,文明就失去前進動力.
贊成仿冒者乾脆支持立法廢除專利制度算了,這樣仿冒就到處都是,也到處都便宜,如何?
[ 本帖最後由 矸仔 於 2006年12月13日 01:05 AM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