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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年5月25日 02: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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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19680617 發表於 2014年5月15日 06:12 PM   
今天市府官員來電  果然腦殘  以不得有的行為第13條第四項會污染水質或毒害或傷害動植物 為不可開放的理由  ...  
團結力量大,加油 
 
據大大陳述,該官員並沒有"明說"不能玩RC,現在說不行,官員有本事回公文,不要用嘴巴說, 
等等有地方人士,議員關心一下,說法又不同了, 
現值議會質詢期間(台中市議會第1屆第7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6/6-6/20) 
jeans大大說得好,官怕刁民. 
找個在市府工作的"刁民"朋友給意見(最有是法制人員),再找地方有利(力)人士,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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