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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年10月14日 09: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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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hd1183 發表於 2013年10月14日 08:40 AM 
真的很奸詐! 事前已經溝通好才會用這種方式
結果收到後呈現裝死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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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直接聯絡他請他將車子『限時幾日內』寄回讓你收到
不然就直接造對方『詐欺』
公訴罪,你不用請律師,
警察局報案筆錄個一、二個小時後
就等法院開庭
而當你如去警察局報案後,就不要和解了…
因為你的時間成本已浪費掉了…
到時法院時,法官會請你考慮是否和解
這時你再看對方有誠意要不要和解…
就算和解,除了車子的錢外,並可再向對方要求當日開庭的車費、收入損失、報案時筆錄的時間損失等…
而對方如是在過了你的時間才將車寄回的話
你就直接拒收退回…等法院處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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