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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年12月3日 03: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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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3D豬 於 2011年12月3日 03:25 PM 發表 
有智慧的人..大可以自創設計..只要查證當下沒有被登記...把自己的智慧結晶拿張當天的報紙..拍張相片..或是拍張相片..上傳到網路相簿放著..哪天有人要買就很方便了...或是哪天發現被拷貝..就有機會翻身..除非你不在乎 ...
這樣做法頂多在後人申請專利或者控告你仿冒時訴求專利無效,
但是無法要求對方不得販賣,因為你沒有申請專利.繳專利年費的目的就在這裡.
其實會搞到法律途徑多半是已經影響到申請者的生意了.否則何必勞師動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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