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mcsu42 於 2011年4月18日 11:09 PM 發表 
本保險單之承保範圍係指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在要保書所載明家庭住所範圍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被保險人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殘廢、死亡時,本公司依照本保險之約定,給付保險金。
前項所稱意外傷害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 ...
寫得很清楚,但還是有不懂之處
1.慶兄 曾說,有出險狀況,需大電話給他,會同處理,是否 慶兄 代表保險公司
一般 不是要找 產險顧問 嗎? 本件 富邦收據是由那位 業務簽收,日後應可找他處理
所以 還是想知道一下 本件 富邦保險連絡人?
詹理事長 回文第15樓 :
2 .除了機車與汽車之外 .其他戶外活動都包括在內 .
前文 42兄 又說 可以求償 ???????????
到底 能不能求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