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Eugene 於 2011年4月5日 02:47 PM 發表 高雄縣飛行協會組織章程第十四條:本會以會員(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為執行機構,並於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代行其職權;監事會為監察機構。"再讓理事會查核"...這理事會...好大的官喔!!官威十足喔~~~ ... 這位仁兄:衝著我來對你我都不好(消消氣先)
理事會行使權益與官大小無關,,,請別那麼生氣,下那麼重的斷言,,,,
"再讓理事會查核"這跟14條並無衝突
會員對會務疑問皆可透過會員代表提出質疑文件上至開監察會議查明疑問原委,由(理事長)召開理事會會議商討
如果是疑問處出於理事長, 那監事會議與理事會議不就等於屁嗎?誰召開?誰主持?
立案組織凡事本來就很制式化,,,,浮上台面說明文字,一字錯全意錯
官大嗎?視聽是很大,,,,,,,想當嗎?不不不不不我才不要勒
我:總幹事大吧?......大個鳥啦 (理事長指派幫忙會務的,不是真幹部)
理事長的事就是全會的事,,,,您不想了解嗎?會員還是最幸福的
我們比您還急ㄚ,,,,但處事也不能情緒化蠻幹阿,,,,,,,,公歸公,私歸私,兩是還是別混在一起較好
衝我沒關係,我會接受,,,,,但了解一下原委再衝,我會很感謝指教
我們會先關心一下問題在那裡,再向所有會員報告的,,,,放心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