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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年1月27日 10: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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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sh1606 於 2011年1月26日 12:52 PM 發表 
我保證買回的二手電子產品是正常的 七天內可退
但你用了三個月 要退回給我
誰聽的下去??
我保證你找的到製造商
但我沒辦法保證 製造商零件能供應多久 ...
電子產品是要保證後續的維修服務,當時購買還電話確認台灣可以得到維修服務,
如果當時告知這已是老古早的產品了,誰還敢買阿,
七天內可退,日後有問題
製造商沒零件可修,那誰敢買來用,只是買一個孤兒垃圾回家而且,
空頭芭喇話說滿滿,結果就是與被詐騙的結果是一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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