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於 2010年7月29日 01:55 PM
|
顯示全部樓層
基本原則:
1.如是私人飛場:則未經許可升空闖入導致撞機---該賠.
2.場地經規劃劃分各區域時如因誤闖其他區域導致撞機--該賠.
3.場地有做管制或表演時,未屬該時段飛行者升空導致撞機--該賠.
4.因個人技術或機件故障導致地面靜置飛機受損--該賠.
5.未落實報頻導致撞頻摔機--更該賠.
樓主所PO的事件如果屬實,照理來說是不需要做任何賠償的.多數飛友們的習慣是:見到大機或漂亮飛機都是先讓他表演大夥而在一旁觀賞(這不表示一定就該讓喔),因為漂亮的飛機都是RC愛好這的最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