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mosfet 於 2010-5-22 21:20 發表 
其實接收二手的東西都是要冒一點風險的
今天事情發生在第三者身上 其實平心而論,責任應該是在第二者身上
第二者向第一個人買了東西,這東西擁有者變成了第二者,無論你是拿來用或是再拿去賣,物品的好壞就已經由第二者承擔 ...
依照大大說的話,我想那沒有人敢買二手商品了
瑕疵我可以接受,騙人這叫誰可以接受,您很寬容大量,不計較這些
但是不代表每個人都跟您一樣,小弟認同您說的責任在第二者我身上
但是若不是第三者向我提出問題,我可能也永遠被第一者騙
既然我被騙我當然可以向第一者提出問題
只是第一者擺濫不負責任而已,如果我真想要找第一者解決問題
我絕對是可以辦到的,我只是不想因為這幾千塊浪費我寶貴的時間
最後感謝您的回覆,只不過我不太贊同您的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