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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年9月26日 01: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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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主旨:
(Case Subject) 強烈希望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正視在河濱公園建設遙控賽車場的需求
案件內容:
(Case Content) 強烈希望台北市正視在河濱公園建設硬地和越野遙控賽車場的休閒需求,下面先提個案例。
台北縣高管所91年發的新聞稿是這樣寫的,...二重疏洪道去年七月完成六座河濱公園啟用後,每至週休二日便吸引大量的民眾來此遊玩,可見縣府在整冶二重疏洪道的規劃是相當正確,然而今年縣府將逐一實現這個綠美化的工程,因此自二月起就先針對佔墾地區進行逐一地回收,依照民眾最需要的休閒設施及長遠使用來進行規劃,今日整冶的兩個地區將規劃設置釣魚池、公園高爾夫、遙控賽車場等,而這些休閒設施都是目前台北縣最為缺少的,等到今年年底正式啟用後,相信能為台北縣民爭取到更寬廣的休憩空間。
看看台北縣換到新北市,他們的承辦人員始終如一,戰戰兢兢為民眾服務,為什麼台北市工程管理處針對市民的在河濱公園建立遙控賽車場的需求,卻是搬出法令或噪音擾民無法施作,或是會再研究,納入規劃等等打高空字句,民眾提出的需求,有問題就是要靠承辦單位想辦法解決的,如果台北市無法解決,那請去問新北市如何處理,學習他人的長處以補不足是負責的表現,剛剛這些問題台北縣以前也有遭遇到,他們可以克服,為什麼到台北市就只能龜縮。
我在好幾個討論區已經看過台北市承辦人的文筆風采,最後還會帶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處長 黃治?敬上的字樣,其中一個大論壇已經有4000多人看過承辦人的大作了,承辦人員已經幫自己本人跟黃治?處長打了非常多的廣告了,同一河川法令別人可以台北市不行,別人可以規畫台北市做不到,承辦人是依民眾需要辦理解決案件,不是單打太極拳就好的。不知道處長會不會看到這封信,不過我想承辦人科長應該會看到,希望能好好了解民眾需求,不是一切都依承辦人去做,主管要有督促的能力,除非你也認同承辦人的作法。
受理機關:
(Handled by) 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回覆機關:
(Response from) 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回覆日期:
(Response Date) 2011/9/20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感謝您對市政建設的關心,您信中所陳述事項,說明如下:
一、河濱公園係屬行水區,主要功能仍是提供洪氾來臨時洪水通行以避免淹漫市區,各項設施均以防洪安全為優先考慮,再考量可開闢場地使用情況、交通便利性、當地居民意見以及其維護性並配合河濱公園主體性設置,故規劃上希望希望河濱公園內各項設施之設置儘可能保持自然草地空間,如需硬鋪面設施則儘可能由既有硬鋪面改建,又本市河川大多臨近住宅,其安寧亦必須考量,因此設置遙控車場需以整體評估較為適當。
二、有關您的建議於河濱公園設置越野遙控車場及平跑遙控車場,目前於中山區臨大直的美堤河濱公園已設有越野遙控車場,如設置較大型可供國際賽使用之平跑遙控車場地,基於前述考量,適當場地多已設有其它設施或有其規劃,目前並無可立即設置之適當地點;本處將持續就較具可行性之場地進行評估及協調,並與既有場地相關單位及當地里長洽談,研議改建或重新規劃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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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不滿意回覆:台北市公務人員運用電腦水準顯然不錯,非常活用複製貼上的功能,多個陳情點,可以有制式的回覆,其他就當作沒看到,我也不想爭論什麼了,只是你們的典範也已經在網路上廣泛流傳了,希望能繼續保持下去。網路是無國界的,我們已經盡全力收集你們的大作放在網上和寄mail給全國的網友瀏覽,改天看是不是可以上上報紙,讓大家來好好看看貴單位針對陳情複製貼上的深厚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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