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越看越覺的不對。
LOSA大的回文「目前河濱公園內非緊鄰住宅區且俱備停車場之空地多已完成規劃,因此,短期內利用既有鋪面闢建小型遙控車場較具可行性,大型競速車則需規劃重新調整各場地使用區塊,您的議建本處會納入將來河濱公園改善時一併考量,也會將您的議建反映給環保局及公園處評估闢建大型遙控車競速場的可行性,造成您的不便請您見諒。」
1.「俱備停車場之空地多已完成規劃」,河濱公園兩旁幅員那麼大(比新北市大很多)真的全部都規劃了嗎?可信度存疑?只要還沒動工仍然可變更規劃不是嗎?
2.「也會將您的議建反映給環保局及公園處評估闢建大型遙控車競速場的可行性」。那就是不了了之,一個評估可能5年甚至10年吧。這好像是一般公務員常用的技倆。
公僕們領市民的錢真的要做事,不要只會這兩招老百姓都看的出來,這就不應該了。
[ 本帖最後由 天外天 於 2011年8月25日 12:44 PM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