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ikyoking
發表於 2011年12月3日 12:12 PM
我只是覺得進入司法程序很好,如果廠商覺得自己的權益受損,本來就是這麼做。
樓上列出一些專利的申請清單我覺得也是不錯的資訊分享。
少一些情緒性的對話吧。
直昇機菜鳥
發表於 2011年12月3日 12:17 PM
http://twpat4.tipo.gov.tw/tipotwoc/tipotwkm?001D63073A64000000000000000000A00000001E000000000
請輸入查詢字串:杜大森
有8頁
rsv250250
發表於 2011年12月3日 12:59 PM
低調~低調~~~
還不是有些商人狂推ZXX
猛打3XX...也不知道在誰的地盤上.
只能說那些商人活該~行事也未免太高調!
E39
發表於 2011年12月3日 01:10 PM
支持智慧財產!侵犯智慧財產權屬公訴刑事罪!
提供參考~生產.販賣盜版產品被查獲的後果
如果犯罪事證是以"刑事"案件告發,除了會當場查扣告訴權利人所主張的現場所有的仿品並會以"刑事公訴罪"之現行犯當場羈押移送判罪,還須判處民事賠償的部份,民事賠償金計價標準為被查扣仿品的總數量依"原廠定價"計算之總值X1500倍(最高上限)可外加告訴人所提出營業損失及精神賠償!
[ 本帖最後由 E39 於 2011年12月3日 01:12 PM 編輯 ]
公道伯
發表於 2011年12月3日 01:22 PM
原帖由 kenken 於 2011年12月3日 12:59 PM 發表 http://www.rctw.net/images/common/back.gif遙控直升機旋翼角度調整裝置,這個也能申請專利,太可笑了,敢問是原創還是仿他人設計,多看航模直升機歷史吧..............
不要笑說這種也可以申請的話,當你坐上生產經營者的角色就知道,只要誰先申請誰就有權主張權力這才是証明自已最好的價值。
記得在幾個月以前有位記者寫鴻x老闆,結果被告新台幣60000000,所以說話要拿捏一下,原則還是看對方想不想主張自已的行使權。
公道伯
發表於 2011年12月3日 01:28 PM
原帖由 E39 於 2011年12月3日 01:10 PM 發表 http://www.rctw.net/images/common/back.gif支持智慧財產!侵犯智慧財產權屬公訴刑事罪!提供參考~生產.販賣盜版產品被查獲的後果如果犯罪事證是以"刑事"案件告發,除了會當場查扣告訴權利人所主張的現場所有的仿品並會以"刑事公訴罪"之現行犯當場羈押移送判罪 ...
不好意思E39大,我可以在提醒您一點
這個乘1500倍的罰則是成立的而且它的換算方式是以單一零件來換算的
舉例來說如果受罰者有賣10樣商品,而以每一個商品是以生產者的標準售價乘1500倍之多
所以10樣商品就是每一個乘1500倍
這是非常重的罰則,真的不要以身試法 阿咪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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