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剛剛報導: 機車有改翹管的朋友們要小心~
常有機車騎士將機車改裝,不是發出巨大聲響,就是將排氣管往上翹,廢氣直往後面機車騎士臉上噴,台北市政府聯合稽查小組加強取締,昨晚3月23日共取締49件。
現行法令只規定排氣管尾管(噴嘴)必須朝後,交通部公路總局正研議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增訂「排氣管須維持水平」,最快5月實施。
台北市政府整合市警局、監理處、環保局成立稽查小組,昨天起每天選擇5個地點同步取締。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長方仰寧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規定,若排氣管、消音器設備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導致影響行車安全就認定違規,警察並非專業人員,聯合稽查交由監理及環保人員認定,再由警察執法,可維護多數人權益。
每天會不定點在台北市東、西、南、北、中5個地區,選定車流量較大的路口,查緝機車改裝,大隊長方仰寧表示,如果機車改裝,影響行車安全,可以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並且通知參加臨時檢驗。如果認定有噪音違規情事,則可以罰處6000元至24000元不等的罰款。
取締噪音標準是只要超過背景音量10分貝即可告發,罰款6000元,有客觀標準,爭議不大,但取締排氣管改裝翹管行為,認定標準為排氣管尾管(噴嘴)只要高於車牌下緣即認定違規,處900元罰款,且被告發車輛每3個月要回到監理處驗車。
[ 本帖最後由 yao59 於 2009年3月24日 02:33 PM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