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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年10月31日 09: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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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倒持相反意見.
若說, 照片要留做收到貨時比對用, 那也留一兩週就可以了. 最多給一個月好不好.
網購的猶豫期 還只有七天呢.
在這注重隱私的時代, 移除圖文, 也可避免一些濫用,盜用等等......一些意想不到的事.
(大家不反對,這個社會什麼怪事都可能會發生吧)
RC大若確實認為有需要將圖文等長久保留, 禁止刪除的話, 我建議將這些有意在交易完成後, 保留隱私的圖文. 像回收站一樣, 養隻狼犬關起來.
而買主有需要留證據的話, 也應當先自行將圖文儲存下來.
一般 超市外的買賣佈告欄, 交易完成後, 除去廣告紙,
會被認為是毀滅證據嗎?
要留證據的人會先將整張廣告紙帶走, 不會在過後質問賣方為何除去廣告.
當然, 既然版規有規定禁止移除的話, 那也只好不得不遵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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