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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管委會制度真的垢病一堆,個個爭當主任委員,大社區最好找物業公司來當管委會。
以前,我舊同事的社區委員幫社區向有線電視公司申請集體安裝線路,之後,社區開會時,主委宣佈一戶的月租費六百元,住戶紛紛跳腳,因為有住戶自己已安裝了有線電視,每個月就是六百元,而集體安裝線路應該有優惠,但每月還是六百元,同事當場跟主委說其他社區集體安裝後,一個月才四百元,我們為什麼要六百元?其後連已經裝了的住戶也不爽,把線路退掉。為甚麼要六百元沒優惠,大家心裡有數。
最近看網頁看到,前陣子,基隆大香港社區也發生住戶不滿管委會金錢的流向。
現在基隆山海觀又出現非法的管委會要法拍住戶房子來強收管理費,真囂張!
基隆山海觀的這個,是一個非法管委會,成立是這樣的的,一年多前一名住戶在沒有法院文件,帶領兩、三名警察及一群認識的住戶好友,闖進當時管委會,剛好當時的主委不在,該住戶趕走現場所有人,侵佔管委會,沒收所有設備及資料,這兩、三名警察好棒,沒有法院命令之下,私下替人做這種事,警察違法,該住戶也違法,我認為是強盜罪。
其後,該住戶在社區公佈,要召開大會重選主委,到開會當天,出席的都是該住戶的好友共三十幾名,出海觀是基隆數一數二的大社區,三十幾幢,一幢九十六戶,怎麼可以由那三十幾人決定社區主委!委管會條例請參考:
http://glrs.moi.gov.tw/EngLawContent.aspx?Type=C&id=216
於是,開會後該住戶竟然公佈出席人數有八百多戶,連我住的單位也在名單上,我這邊根本就沒有人出席該會議,偽造文書,結果當然就是公佈自己當選主委,自編自導自演嘛。
這主委沒多久就替社區換東換西,前任主委剛換過的東西又被他換一次,最近把每層樓改裝自動感應電燈,是可以省公用電費沒有錯,但公用電費都是分攤到每一戶,不是管委會付的!再者一層兩顆電燈換成自動感應,而且只有晚上才會開燈,根本省不了多少錢。
有些住戶不爽把管理費繳給非法的管委會,不想把錢白送給別人花,有些可能有財務問題,付不出管理費,兩年前我就遇到窮到沒錢吃飯的鄰居,每次看到他都要給他兩百元買泡麵,後來他告訴我房子被拍賣了。至今已有好一些住戶沒有繳管理費,而這個非法的主委居然向法院申請為催收管理費的法定代理人,而基隆法院那些法官也不追查管委會是否合法,就發給法定代理人身份,現在這個主委要拍賣人家的房子來強收管理費,並已公佈很多家住戶的名單,又夠惡質!騎在住戶頭上欺負住戶,實在看不過去,貼文表達不滿,請各位幫忙檢舉此不法的管委會及主委,解散這個惡質的非法管委會,保住付不起管理費的人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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