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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還沒加入的同好(有沒有船都可以),可於週日下午2:00~6:00 至高雄蓮池潭報名
目前人數以達15人,也許你就是我們的發起原始會員! ~不需任何費用!
請帶身份證影本3份(尚未繳交也請補交)前來填寫資料即可! 竭誠歡迎您的加入!
小陳 TEL:0933-39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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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請 組 織 高 雄 市 人 民 團 體 須 知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編印 95年3月
一、 申請組織高雄市人民團體請檢具團體申請書、發起人(個人)名冊、章程草案各一式3份,及全體發起人身分證影印本請依序浮貼(格式、範例如附件),與其他必要文件,裝訂整齊(每份裝訂順序為申請書、發起人名冊、身分證影本、章程草案),逕送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審查。
二、 申請組織社會團體發起人應有30人以上年滿20歲,設藉本市或工作於本市(另附工作地證明)並分布於4個行政區以上。
[ 本帖最後由 s91401102 於 2006年8月26日 12:46 AM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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