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發表於 2015年3月28日 01:34 AM
|
顯示全部樓層
我看了一下,版主所言...常態賣家 和 贊助商都可以賣東西。但兩者常吵架??
常態賣家大概就是賣二手零件吧,那贊助商賣的都是國家合格產品,這樣也沒錯吧??
那為什麼要吵架...
是否有水貨及公司貨的賣家及贊助商互相抱怨水貨不能賣,再來公司貨要打壓水貨,結果...這就是吵架的原因嗎??
那我私下問一下我小小的問題,我如果自己做一些搖控射頻的發射及接收,但不是完整電路板,有些零配件要買家買回去自己焊上去,至於外殼就看人要不要了...
這樣的產品不知道可不可以賣,依電信法說,這應該只是零組件,不是成品..應不會違法吧...
還請大家來研究我的問題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