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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年6月16日 12: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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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界病了
父母處罰小孩還要受到譴責
我自己有親身經歷過的
10年前我在自家店面拿小手拍打4歲女兒
過了30分鐘後社會局會同刑事組人員來我家辦案
原因是 我家暴???????????????????
請問
若是我在孩子們還小的時候不去管教
長大後他們做出危害社會的事
然後\
又被譴責說(養不教父之過阿)
那到底是誰之過呢????????????
愛管閒事的人太多了
但是請適可而止吧(據統計 台灣目前離婚率最高的家庭就是那些慈濟....佛光..保護動物會....家庭扶助協會.....功德會的會眾)
自身難保了還在那裏靠邀
先把你們的家搞定了再來管閒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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