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申請場地喔!桃園我之前就有爭取過了!回了文之後還不是不了了之!
我的見解如下~
1.後台要硬!
(要有肯相挺的官員.例如:縣市議員.立法委員.地方代表)
2.若是一般民眾申請除了等還是等!到最後不是推卸就是沒有辦法實施!
3.只要有公司行號就可以使用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去跟縣市政府申請認養場地!相關程序還是很麻煩的!還是要透過有力人士催辦會比較快核准!
4.找一大票的同好寫好連署陳情書.浩浩蕩蕩的去縣市政府陳情!
而第3條是我申請台北縣河川地的場地時縣政府給的回覆.但是還要經過水利局會勘通過才可以正式使用!
所以桃園縣跟台北縣我都陳請過了!但都因沒時間跟文書作業問題而放棄了!
小弟目前的想法是只能佔地來玩了!要等合法場地不如自己樂透勤勞點的買.中頭獎再買一塊地自己愛怎麼搞就怎麼搞!哈哈哈..................
快了~快了啦!場地就要有著落了啦!這次大獎一定是我們的了啦!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的夢還沒醒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