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C 發表於 2019年7月19日 07:04 AM

吃麵多收30元冷氣費遭投訴 麵店冤:有先告知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hNBaF_fdZQ

民視2019-07-18
台南有一位陳小姐,和朋友一行四人到台南新營一家牛肉麵店吃飯,當時是下午三點多,陳小姐覺得店內很熱,要求老闆開冷氣,老闆告知因為是非營業時間,若要開冷氣要加錢,陳小姐當下說好,也付了錢,事後她看帳單才發現老闆收30塊的冷氣費太貴,而向媒體投訴,業者則認為很冤枉,已經事先告知,沒想到消費者卻事後反悔。

13日下午三點多,台南陳小姐帶著北部南下的3名朋友,來到新營太子宮附近的這家老牌牛肉麵店吃飯,當時店內沒什麼客人,他們挑了後面的圓桌坐下,陳小姐覺得店裏太熱,於是跟老闆娘說可不可以開冷氣,老闆娘回答開冷氣要收錢,陳小姐當下說好。



一行四人在店裏待了40分鐘,消費了500塊,但最後卻付了530元,因為這40分鐘的冷氣費要價30元,陳小姐當下沒發現,而是回到家看了帳單才知道,隔了幾天找上店家理論。

陳小姐指控,「她沒跟我說要加多少錢,只說要加錢而已,結帳的時候她給我加到30塊,你看看我從來沒看過這種店,我在你店裏吃飯,我還要付冷氣費給你。」

牛肉麵店業者施小姐回應,「那天是非用餐的時間,我們這個時間點是沒有開冷氣的,當然你可以選擇不要用餐,因為她都還沒點餐,她說沒關係你開你開這樣子,我才跟她開冷氣的,那你怎麼可以事後跟我說,你這樣子不對喔這樣是很過份的,然後你要店開不下去喔。」

雙方認知上有差距,癥結點就在於店家雖然有告知開冷氣要收費,但卻沒說明要怎麼計費。對此台南市消保官楊璿圓指出,「收取太過高額,事實上這個是不符合消費者權益,消費者還是可以再去主張他的權利。」

消保官建議,店家可以明定打烊時間,或是非用餐時間冷氣收費額度,消費者若不能接受,可以選擇不吃,以免為了30塊電費吃出一肚子火氣。

心得:
有些店家會規定冷氣開放時間,譬如上午10點半開始營業,店家規定11點半客人多的時候才開冷氣,冷氣可能開到下午2點就關機,直到晚餐時間,客人多了再開機。這應該就是陳小姐一行人3點多到店,店家講的「離峰時間」。從這則消費糾紛的新聞看來,個人是覺得還好,畢竟店家在事前有告知。而且那個店還蠻寬敞,30元的冷氣費實在也不算過份。以上個人主觀看法,留幾個選項歡迎投票,更歡迎踴躍發表意見。



ddt681027 發表於 2019年7月19日 05:22 PM

店家有事先告知...自己不問清楚...事後在那靠邀...實在讓人觀感不佳

jefflai 發表於 2019年7月19日 08:14 PM

看他營業場所大約15~20坪
冷氣大約要裝四噸的
每小時全功率運轉約11kw
它因為剛打開在達到冷房效果前一定最耗電
以每度電5元計算
全功率運轉一小時就是55元
如果已告知要收費
40分鐘收30元一點都不過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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